短期赛事 运动友谊赛事
价格:8元起
保障范围:
产品特色
理赔说明
1. 报案
拨打客服电话95511
2. 准备材料
专业理赔人员会远程协助您准备好理赔材料
3. 保险公司核准
将准备好的保险资料寄送至保险公司
4. 领取理赔金
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给付到指定账号
常见问题
问:您好,可以单位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对吧?
答:对,本产品同时支持支持单位投保和个人投保。
问:本产品最短承保期限是多少?
答:最短1天起保。
问:被保险人人数较多时,保单人数是否有上限?
答:本产品每张单上限500人,人数超过500人时,请拆成多张投保。
问:发生保险事故后如何理赔?
答:报案请拨打95511联系平安客服;平安提供全国通赔服务。
问:意外伤残是如何赔付的?
答: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0083—2013)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从事的活动内容为运动赛事,因从事自身职业相关风险造成的事故不在本保险责任内。
2、本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年龄为1至75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60至75周岁被保险人各项保险金额减半,保险不变。
3、根据监管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与保险金额以低者为准。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200元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5、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要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合理的住院天数,按照80元/天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累计赔付30天。
6、可承保非职业或非半职业的海拔1000米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田径、篮球、马拉松、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舞蹈、轮滑、公路自行车、野营、登山(山峰海拔1000米以下)、溯溪、钓鱼、射击、射箭、冰壶、举重、艺术体操、龙舟、皮划艇、曲棍球、手球、棒球、垒球、冰球、山地轮滑、登山、冬季两项、骑马、马术、蹦床、跳水。
7、被保险人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为本保险除外责任。
8、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9、本保险计划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