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条件
投保年龄:28天-105周岁
保障时间:1年
等待期:30天
可购份数:1份
生效时间:T+1
该产品由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承保
保障责任:
产品简介:

投保须知
1 承保公司及销售区域:本保险产品名称为“众惠百万普惠保(互联网专属)”,承保公司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保障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众惠相互目前没有设置分支机构,但众惠相互会竭力在用户服务体验和服务时效上提供保障,客户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众惠相互 7*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400-919-0505 或登录“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会员服务→小惠客服,进入在线咨询。
投保本产品时投保人需明确知悉并确认。
销售公司:本产品由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
2 投保人:投保人为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未成年人投保本保险,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
3 被保险人: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合法公民;被保险人就诊时未经社保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
4 受益人:被保险人本人。
5 保险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6 保险期间: 1 年。
7 保单生效日期: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
8 投保份数:保险期间内同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次投保无效。
9 缴费: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
10 等待期:本产品等待期为 30 天,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无等待期。
11 免赔额:
本合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金免赔额为 2 万元,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免赔额为 2 万元;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免赔额为 2 万元。
12 赔付比例:
(1)本合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剩余部分按照 80%比例赔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剩余部分按照 80%比例赔付。
被保险人未以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保险人不承担上述保险金给付责任。
(2)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社保目录内特定药品及社保目录外特定药品赔付比例均为 80%,但社保目录内药品未经社保结算的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
13 限额:
(1)本合同对于单一药品赔付上限为 30 万元,单一植体或耗材赔付上限为 10 万元。
(2)本合同对于骨科手术报销上限为 2 万元。
14 就诊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15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14理赔:出险后尽快拨打众惠相互客服电话 400-919-0505 进行报案,根据指示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于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进行理赔金支付,经审核符合理赔条件的,理赔款将打入被保险人本人或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常见问题:
Q: 本产品的承保条件是什么?
A: 被保险人出生满 28 天,且已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就诊时未经社保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
Q: 这款产品有等待期吗?
A: 本产品等待期为 30 天,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无等待期。
Q:什么费用可以计入年免赔额?
A:除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都可以计入年免赔额,如从商业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等。另外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部分也可以计入年免赔。
Q: 电子保单靠谱吗?
A: 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理赔流程
发生保险事故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将为您提供“365 天╳24 小时”报案渠道(工作日人工接听服务不少于 8 小时)。请参考以下流程申请理赔:
一、报案:
(1)拨打客服热线 400-919-0505 进行报案;
二、提供理赔材料
1、准备材料:
登录众惠官网(www.pubmi.org),下载理赔申请书并填写。
(1)申请书上必须有被保险人签名(黑色水笔);
(2)下载路径:众惠官网→会员中心→资料下载→理赔申请书-个人意外健康险(2021 版);
(3)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提供理赔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提供理赔资料
将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所需资料邮寄到(邮费由您负担):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8 层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客服部收(理赔申请)
温馨提示:为避免邮件丢失等,建议您复印留存一份理赔资料,并保留快递单。
三、保险公司审核并理赔
1、保险公司审核
(1)我社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完整的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材料后,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情况复杂的,我社将在 30 日内做出核定。
(2)对属于保险责任且理赔资料齐全的,我社在审核完成后 1-3 个工作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赔款支付
本社将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本人账户或受益人指定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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