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后第10天生效,疾病住院在保单生效后开始计算等待期30天
投保年龄:50-8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1年交
职业范围:无职业限制,四类及以上因公发生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
医院范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等待期:疾病住院30天,意外0天
平安中老年医疗险保障责任:
意外身故/伤残----------------------5万元(行业标准)
意外和疾病住院--------------------1万元(等待期30天经社保100免赔,90%赔付,未经社保500免赔,40%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1万元(社保范围内用药100元免赔,9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限额9000元,累计180天
要求:身体健康,医院无任何异常记录可以购买
1、每位被保险人保障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2、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要求为50—80周岁。
3、本产品被保险人仅限一至四类职业的人员,职业类别详情查看《职业分类表2014》,职业类别不明确请咨询15336443757。
4、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住院治疗,我们将首先赔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不足的用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补充意外和疾病住院保险金进行补充(具体责任名称请参照保单)。
5、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条款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对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出人民币100元部分按照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6、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本保险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疾病住院在条款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对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有社保,扣除社保报销部分后超出人民币100元部分按照9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无社保,按免赔额500元,赔付比例7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投保了有社保方案但出险时无社保或未使用社保赔付的,按免赔额500元,赔付比例4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7、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内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责任的,无等待期。如为连续不间断续保的(同一被保险人连续在本保险人处投保本条款为基础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衔接不中断),从第二期保险合同起的连续不间断续保保险合同不适用等待期。
8、在本保险合同内,被保险人享有电话医学咨询和意外住院垫付/担保服务,详情请见健康服务手册,如需服务请拨打95511—#—9。
9、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无其它特别约定。
注意:是卡单,带保险保单号可以平安保险电话95511转5转人工查询保险真假,理赔找我们15336443757或拨打平安95511理赔报案!
价格表:56岁到65岁480元,66岁到75岁680元,76岁到80岁710元---住院医疗:报销比例高,意外门诊100元免赔,百分之90%报销
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有社保100%免赔90%报销,无社保500元免赔,40%报销。注意⚠️⚠️⚠️⚠️投保人身体健康,医院无任何异常记录
发被保人名字,身份证号,性别和职业即可投保(身份证照片也可),手机和微信联系我即可咨询,投保,微信转账购买或理赔报案。
手机和微信:15336443757